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

[育兒筆記] 各項育兒津貼補助整理


台北市

台北市生育獎勵
對象:1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,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臺北市一年以上,且有居住事實。
內容: 一胎2萬元
申請方式: 符合資格者,以新生兒母親為申請人,於新生兒出生60日內,備齊申請表、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帳戶影本,至辦理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。可委託他人辦理。

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
補助對象: 設籍台北市0-6歲兒童
補助內容: 就診費用補助 (詳細辦法)
申請方式: (連結)

5歲以下育兒津貼
申請對象:父母雙方及兒童(新生兒除外)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一年(兒童未滿一歲,其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於本市,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紀錄者該兒童不受設籍並實際居住滿1年限制),最近1年經稅捐機關核定所得申報稅率未達20%,且未領有政府同性質補助或公費安置。
補助內容:月發2500
申請方式:備妥申請表(父母雙方共同簽章)、戶口名簿影本、父或母一方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影本,以郵寄或親送至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。※社會局洽詢電話:1999*1622~1625或逕洽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


5歲大班免學費
申請對象:提供設籍臺北市並就讀幼兒園大班(滿5足歲之學齡前一年)幼兒學費補助。
補助內容:提供設籍臺北市並就讀幼兒園大班(滿5足歲之學齡前一年)幼兒學費補助。101學年度補助額度:公立為每學期1萬2,543元、私立為每學期1萬7,543元,透過園所協助家長申請。(每學年度補助額度均會公告)※教育局洽詢電話:1999*6387~63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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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保生育補助
補助對象: 
  1.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。
  2.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。
  3.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,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,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。
補助金額: 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,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(包括當月)起,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1次給與生育給付30日。  申請方式:(連結)

國民年金生育補助
補助對象: 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,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
補助金額: 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(目前為17,280元)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給付。 
申請方式:(連結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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